| 西安高新区
西安高新区,一个代表西安与西部高新科技产业前沿的领地,以其众多的“第一”成为陕西和西安最强劲的经济增长极和对外开放的窗口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1年3月经国务院首批批准的国家级高新区。15年来,西安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长迅猛,综合指标位于全国53个高新区前5位。
西安高新区在推动技术创新、发展拥有民族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形成了自己的优势和特色。全区有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1833家,累计转化重大科技成果6000多项,列入国家各类产业计划1009项,居全国高新区前茅。创建国际标准2项,国家和行业标准72个。
如今,西安高新区已成为中国中西部地区投资环境好、市场化程度高、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区域之一,成为陕西、西安最强劲的经济增长极和对外开放的窗口,成为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胡锦涛、江泽民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视察西安高新区。2005年6月,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要将北京中关村、西安高新区等5个国家级高新区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高技术园区,为提高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国力做出重大贡献。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西安市北门外、南北中轴线——未央路两侧,规划总面积23.5平方公里,其中一期规划面积9.88平方公里。开发区距市中心5.5公里,距西安铁路客、货运站仅5.5公里,距西安国际航空港仅需25分钟的车程,是市区去机场的必经之路,区位优势十分明显,是一块理想的投资热土。
开发区1993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2000年2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开发区。9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及省市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开发区认真贯彻“以建立三资企业、工业企业和出口创汇企业为主,致力于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三为主一致力”方针,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观念、体制、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大胆创新,采取对内对外的全方位开放,努力建立起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运作机制,走上了一条持续、快速发展的路子,并已成为西安市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众所瞩目的投资热点。
开发区近几年来一直保持40%以上的经济增速,不仅在全市经济目标任务考核中始终名列前茅,而且各项经济指标在西部地区国家级开发区中位居前列,充分展现了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快速、稳健的发展态势。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国务院批准的西部地区国家级开发区,不仅享受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而且也享受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包括税收、进出口关税、外汇、金融支持、技术开发和创新等方面。同时,我们还结合开发区的实际,对技术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的投资项目,给予特殊的优惠。
经国务院批准,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即将设立西北地区唯一的国家级出口加工区,这是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具有“境内关外”的功能,为进一步简化出口型企业的办事程序、缩短通关时间、降低运营成本提供优良的保障。
截止目前,开发区已引进各类合同项目299项,总投资234.6亿元人民币,引进外资达13.9亿美元,外资实际到位6亿美元。已有美国可口可乐、普惠、德国西门子、英国罗尔斯-罗伊斯、日本三菱、瑞典沃尔沃、挪威海德鲁、瑞士ABB等世界500强企业及台湾顶新集团、香港华信集团、山东万杰集团、广东乐百氏集团、山西永济电机厂、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等大型知名企业在开发区投资建厂,并取得了丰厚的回报。
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
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于 2002年6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2004年4月5日正式封关运行。2006年12月,国务院批准西安出口加工区成为全国首批、西北唯一一家叠加保税物流功能试点单位。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将同时具备出口加工和保税物流功能,将打造西北地区第一个保税物流功能区。
加工区总规划面积2.8平方公里,首期开发0.61平方公里,二期开发以保税物流业务为主的功能区0.34平方公里,是西北地区首家国家级出口加工区。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位于国家级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毗邻西安新行政中心,距西安咸阳国际机场
20公里,距火车集装箱货运新站3公里,距绕城高速公路1.5公里。
出口加工区封关运行两年多来, 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走集约化发展之路,鼓励企业少用地、快投产, 先后引进世界
500强英国BP公司、法国阿尔斯通公司,以及彩虹集团、西航集团、远东集团等30个项目入区,目前投产企业19家,累计实现进出口总额3.44亿美元,其中:出口3.09亿美元。产品主要涉及航空、机械、电子、新能源等产业。西安出口加工区继续领跑中西部加工区。
区内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目前已有现代化多功能单层标准厂房 7栋及1栋4层标准厂房,共88132平方米;可入住约3万人,规划面积11万平方米的服务配套区的建设已初具规模,将于今年底投入使用。
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是海关监管的特殊区域,区内实行“境内关外”的管理体制。海关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
24小时通关服务的新模式;海关、检验检疫、税务、货贷、银行、仓储等机构一应俱全,落户企业不出加工区即可办理完一切进出口手续。区内加工产品出口免征增值税,区内企业进口国外机器、设备、原材料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区内企业采购区外境内机器、设备、原材料退增值税;区内企业生产所耗水电气退增值税。同时区内企业还享有出口加工区在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及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西部大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
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将不断优化投资环境,为入区企业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服务,努力将出口加工区建成具有中西部特色的一流的国家级出口加工区。
西安海关
西安海关是一个内陆海关,诞生于改革开放,又服务于改革开放,并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建关22年来,随着陕西地区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西安海关的业务量、工作量迅速增长,机构人员也不断扩充。目前,西安海关共设15个处(室)、局,2个隶属海关(西安咸阳机场海关、宝鸡海关)和1个缉私局,现有干部职工283名,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96.4%。
在海关总署和陕西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与亲切关怀下,西安海关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支持和保障陕西省的对外经济、文化、科技交流和地方经济的发展进行了不懈努力,做出了积极贡献。1985年至2005年,共为国家征收税款119.4亿元,其中2005年征缴11.9亿元,为历史最高。与此同时,西安海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进出口税收的优惠政策,累计为我省企事业单位审批减免税180.3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技改和科研事业。
自1998年7月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召开以来,西安海关积极推进新的缉私体制建设,始终保持打击走私的高压态势,推动了全省反走私斗争的深入开展,有效地遏制了走私从沿海沿边某些地区向陕西蔓延的势力。
近年来,西安海关不断强化把关、服务意识,调整充实一线监管力量,切实加强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的监管。除加强对航空口岸进出境货物及旅客行李物品的监管外,还在西安火车站专门建立了海关监管站。与铁路、港务部门联合,相继开通了西安至青岛、上海、天津和连云港的铁海联运,对通过铁路、公路运输进出境的集装箱及其货物实行集中查验,集中管理,保证了实际监管到位。据统计,1985年至2005年,西安海关共监管进出口货物235.4万吨,进出境航班及包机4万架次,查验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240.6万人次,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5899份。为了促进外贸出口,支持西部大开发,西安海关先后推出了对外服务承诺制度、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和支持西部大开发的8项措施,着力整顿进出口贸易秩序,在保证监管到位的前提下,加快通关作业改革,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别是自1998年底“铁海联运”开通以来,减少了通关环节,节约了运输费用,大大缩短了出口企业结汇、退税时间,这种新的联合监管模式,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
西安海关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到重要位置来抓。关党组一班人在搞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坚持从严治关,带好队伍,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整顿和专项治理活动。广大关员的把关意识、法治意识和正确的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显著增加。西安海关持续不断地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窗口”活动,有3名同志荣获“陕西省杰出青年卫士”光荣称号,我关先后被评为全国口岸“结片结对精神文明先进单位”、陕西省省直机关“十佳”文明单位,省口岸系统共建精神文明先进集体,荣获了“西安市文明单位”和“陕西省文明机关”等荣誉称号。
西安公司注册指南
· 西安公司名称核定要求
1、 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
3、 股东照片两张、非沪籍股东的暂住证、计生证;
4、 股东联系电话;
5、 股东授权委托书
6、 公司注册资金;
7、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 西安工商注册登记程序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公司章程;
4、验资证明
5、股东照片(各四张);
6、股东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
7、股东个人简历(各一份);
8、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9、法人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
10、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11、场地使用证明;
12、确定经营范围;
13、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 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14、公司法定代表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1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6、其他(如健康证等)
· 西安中外合资公司注册
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是在中国直接投资的一种常用方式。除了进行市场研究及与业务伙伴建立联系外,合营企业亦可进行销售及生产。在中国,合营企业一般分为两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一)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所需材料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中外两方应先出具的证明
1、中方:投资者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者为事业法人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外方:投资者为企业的,出具企业所在国(地区)注册机关核发的注册证书;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其护照复印件或长期居留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双方签订的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只需提供章程);
2、进口设备清单(无进口设备的不用提供);
3、拟办企业董事会名单;
4、中方营业招照复印件(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
5、外方公司的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及银行资信证明(股份公司还应提供股东股份证明);
6、拟办企业联络员相片2张;
7、拟办企业场地来源证明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投资者名录和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名录各一份。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具体比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下(含三百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上至一千万美元(含一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得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四百二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二百一十万美元;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上至三千万美元(含三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资总额在一千二百五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百万美元;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三千六百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千二百万美元。
如您有意在上海投资注册一家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者设立外商代表处,想要了解相关的注册流程以及相关政策,需要一家专业企业登记代理公司为您服务,本公司是您最好的选择。
· 外国企业设立西安代表处
在西安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所需材料
(一)申请书 (此书由代理机构根据代表机构所提供材料内容代写,并由该董事或总经理签名)
由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内容如下:
1)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
2)首席代表机构人员名单
3)企业简况,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业务范围
4)办公地址
5)驻在期限
(二)任命书 (此书由代理机构根据代表机构所提供材料内容代写,并由该董事或执行董事签名)
任命书内容如下:
由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委任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和代表的授权书,首席代表和代表的简历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董事长任首席代表或代表,其授权书必须由该企业董事会两名以上董事签署,不设董事会的企业由执行董事签署有关文件
(三)首席代表履历
(四)首席代表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五)由该企业所在国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开业合法证书(副本)注明有效期
(六)由同该企业有往来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正本)注明信用评价及有效期
(七)涉外办公楼驻在证明
(八)首席代表和代表各需11张2寸照片
· 西安公司企业年检的基本程序
1、西安企业于1月l日开始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领年检报告书,于3月1 5 日以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年检所需材料。
2、1月1日一3月1 5日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受理.审核年检材料阶段;3月15日一4月30日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核年检材料阶段。
3、年检通过的企业须交纳50元人民币年检费(如当年已作过变更登的企业可不交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通过年检的企业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
4、年检程序结束,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 西安企业工商年检的时限
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 日至4月30日。企业应当于3月15日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送年检材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规定的时间内,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企业按期报送材料确有困难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同意,可适当延长报送年检材料的期限。
|